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東華大學“師德建設青年標兵”
“青年崗位先鋒”榮譽評選的通知
為進一步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校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指導意見》,深入推進教師群體思想政治與師德師風建設,樹立典型,表彰先進,團結帶領廣大青年教師聽黨話、跟黨走,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貢獻青春力量,學校決定在2021年“五四”期間,評選一批“師德建設青年標兵”和“青年崗位先鋒”,進行集中展示和表彰。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優(yōu)宗旨
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大學的辦學方向,加強教師思想政治引領;營造崇德修身、潛心育人、靜心科研的文化氛圍;引導教師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營造靜心教書、傾心育人、潛心治學的良好氛圍,樹立先進典型,展示東華青年教師的良好風貌。
二、評選項目、要求及名額分配
(一)師德建設青年標兵(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職員工。
評選要求:
1、在教學、科研、管理第一線,為人師表,深受學生愛戴;
2、具有扎實的學識,教育教學成果顯著;
3、在推進校風、學風、師德師風建設中成績突出,特色鮮明;
4、思想覺悟水平高,引導學生積極成長成才;
5、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有著突出的示范影響力。
(二)青年崗位先鋒(名額不限)
評選對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職員工。
評選要求:
1、政治立場堅定,道德素質良好;
2、熟練掌握崗位業(yè)務知識,專業(yè)理論及技能水平突出;
3、在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某些方面擁有創(chuàng)新成果;
4、注重理論學習,具有良好的模范帶頭作用;
5、勇于奉獻,敢于擔當,為集體做出較大貢獻。
三、評選程序和時間
1、評審時間進程:
(1)3月22日至4月5日,符合評選條件者遞交申請材料,各二級單位團委(團總支)組織評審;
(2)4月6日前,各學院團委(團總支)根據申請材料,將推薦初評結果上報校團委;
(3)4月7日至4月17日,學校集中評審,并將結果反饋給各學院;
(4)4月18日至4月22日,公示;
(5)4月下旬-5月,組織開展表彰宣傳工作。
四、推薦評選的要求
1、各學院要充分認識此次評選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做好初評工作,使此次評選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2、各學院要從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及切實提升青年師生的思想道德素養(yǎng)和科學文化水平的高度,積極爭取各學院黨政對于評優(yōu)工作的支持和指導。
3、推薦申報至校團委之前,必須在學院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聯系人為二級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和學院團委(團總支)書記。評審中,必須遵守“先申報,后評審”的原則。
4、各學院要嚴格把握時間進度,按時申報,以學院為單位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材料。
申報者自行填寫申報表,詳細申報材料需另附頁(1000字左右),要求內容全面,能充分體現教師特點。上交時須為A4紙打印稿(同時提交電子版),標題為“黑體”“三號”“加粗”;正文為“小四號”“仿宋”“1.5倍行距”。
所有在崗在編青年教工參評相關榮譽,申報人所在基層黨組織需填寫《東華大學教職工政治表現和師德師風考察表》,連同申報材料一并上交,黨委教師工作部將協同相關職能部門對申報教工進行師德考察。
5、2019、2020年已獲得過“五四”評優(yōu)相關榮譽者,不要重復評選相同獎項。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沈潔、楊蓉
電話:67792230轉8003
共青團東華大學委員會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