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教育 | 《東華大學報》刊發評論員文章《以法治思維推進大學治理現代化》
編者按:在12月4日國家憲法日來臨之際,《東華大學報》434期推出評論員文章《以法治思維推進大學治理現代化》,文章指出,作為重要的教育治理領域,大學治理必須厲行法治,要讓規則之治成為首選、讓民主之治成為關鍵、讓程序之治成為必選、讓良法善治成為標志,全校上下齊心協力推進學校治理現代化,為全國的依法治校提交一份“東華”樣板。
黨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必須堅持厲行法治,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而教育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重要的教育治理領域,大學治理也必須厲行法治,而確保法治在大學治理上發揮重要作用,其中的關鍵之一就是要高度重視和充分運用法治思維,通過規則、程序、民主、良法之治推進大學治理現代化。
要讓規則之治成為首選。習近平同志說,凡屬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據。加快“雙一流”和現代大學建設是學校重要的歷史使命,需要勇于改革,推陳出新。有改革,就要先有“立法”,通過制定、執行和完善制度來推進學校的系列改革,而非單靠人力或熱情。搞改革、干事業首先要依法依章辦事,此即規則之治,它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是法治的首選。
要讓民主之治成為關鍵。大學治理是多元主體以多樣化方式共同參與學校秩序的確立、維護與調整。近年來,隨著“東華人”共同體的意識增強,更多主體愿意參與學校治理,學校決策、執行與監督權呈現了良性化制衡,議事規則更加規范透明,教代會、學代會的作用日益強化,治理的權力得以有效規范,民主之治的機制愈加健全。
要讓程序之治成為必選。大學治理是指通過正當程序對權力進行規范和對權利進行保障,從而實現學校各方主體之間的利益平衡。近年來,學校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斷推進信息公開,保障了學校師生的知情權;在對師生進行不利處分或處理前,保障其享有陳述和申辯機會;規范化的流程圖和制式文本,讓辦事程序清晰可見。學校上下十分重視程序之治,因為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同樣重要。
要讓良法善治成為標志。惡法非法,法治首先要良法之治。近年來,學校以《東華大學章程》為統領,建立健全規章制度體系,通過廢、改、立確保學校規章制度不與上位法相抵觸、符合高等教育發展規律、滿足學校師生的治理需求,立法質量逐年提升。有“良法”,還要有“善治”,學校通過督查、督辦等不斷強化良法的落地實施,切實保障了學校師生的權益。當“良法”與“善治”兼具,方可標志現代大學治理法治化的實現。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于學校而言亦是如此。當前全面依法治校的號角已經吹響,學校上下要堅定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健全救濟渠道、全校守法的思路,推進大學治理的現代化,為全國的依法治校提交一份“東華”樣板。全面依法治校的目標可期,大學治理將在法治的護航下邁入新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