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積極構建反腐倡廉責任體系
(1)加強黨委領導。黨委全面領導學校反腐倡廉建設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學校發展總體規劃,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每年至少安排兩次專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召開工作會議,作出總體部署,組織督促檢查,確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務落實到位。
(2)加強黨政齊抓。學校行政領導班子緊密結合教學、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加強反腐倡廉建設。黨政各部門把反腐倡廉建設與各項業務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實,將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強化對權力運行的規范制約。
(3)加強紀委協調。學校紀委在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雙重領導下,積極協助學校黨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抓好任務分解和落實,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主動爭取校黨委、行政的領導和支持。
(4)加強“一崗雙責”。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帶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一崗雙責”要求,對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信件親自批閱、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黨政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全面履行分管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建設職責,結合業務工作每年至少二次聽取分管部門和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匯報,參加一次分管部門和單位民主生活會,對分管部門或單位人員開展一次黨風廉政教育,結合年度考核進行述職述廉。學校各院系黨政領導班子和職能部門負責人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構建權責明晰、分級負責、層層落實的反腐倡廉建設責任體系。
(5)加強考核追究。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分解、責任報告、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制定科學的黨風建設責任履行情況的考核評估指標體系,定期進行測評,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將反腐倡廉建設情況列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范圍,作為工作實績、獎懲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不斷總結經驗,實施分類指導。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力度,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嚴肅追究責任。